三方机制

关于印发《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 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洛和劳办〔2013〕1号

 

关于印发《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洛办〔201218)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办法》,现予印发。

 

洛阳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318             

 

 

 

 

 

 

 

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评价工作,确保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洛办〔201218)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组织

对申报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考核验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乡镇 (街道)、县()区和市本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评方式

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考核评价,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市级和谐企业的单位,先由各县()区进行实地检查评价,再由市和谐企业考评责任单位审核企业申报相关数据材料。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自评、各地各系统初评和市考评责任单位审评的情况,抽查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复评。

三、考评标准

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考核评价标准,按照《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评价体系(试行)》执行(见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各类指标及总分确定

1、系数确定

指标系数是根据各个指标在评价和谐企业中的重要程度确定,每个一级评价指标系数之和为1。二级评价指标中每个指标的不同系数,表示该项指标在该二级指标总分中所占的比例。

2、评分目标值确定

对于各类指标,国家和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按国家和上级要求确定目标值。没有明确要求的,则结合洛阳市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的要求进行适度调整后确定。如果该项指标达到或者超出目标值则得满分,出现0及以下的则得0分;如果企业因行业性质没有对应指标考核要求的,则该项指标自然得满分。

3、总分确定

二级指标分值的确定:二级定量指标单项分值=(参评企业实际数值/目标值该项二级指标系数;二级半定量指标单项分值=(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的参评企业实际考核等级,分别赋予100%80%50%0)×该项二级指标系数;

一级指标分值的确定:一级指标分值=该一级指标所属的二级指标分值之和×该项一级指标系数;

总分等于一级指标分值之和,满分为100分。

()考评指标时间确定

所有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原则上按考评申报年度或日期为基数确定,个别指标按考评申报年度无法统计的,同步往上推一个年度确定。

四、考评责任单位分工

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考评责任单位,按照《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评价体系(试行)》确定的单位,负责对申报企业的审评工作。对二级指标有多个考评责任单位的,按各考评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审评;对于综合性二级指标,由以下牵头单位为主进行审评。

1、年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率指标,牵头考评单位为市统计局。

2、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及时化解劳动指标,牵头考评单位为市人社局。

3、实施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合法权益制度指标,牵头考评单位为市人社局。

4、诚信经营指标,牵头考评单位为市工商局。

5、依法维护消费者利益指标,牵头考评单位为市工商局。

6、依法纳税、遵守财务制度指标,牵头单位为市地税局。

五、考评程序

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首批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考评采用书面申报的办法进行。

()自评申报(在考评年度11月底前完成,首批考评在201311月底前完成)

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除市属企业外原则上为县级和谐单位),对照《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评价体系(试行)》和本办法规定的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同时,按《职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自评和测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凡自评分在80分以上且职工满意度测评分在85分以上的,填报《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申报表(试行)(见附件2),附3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做法与成效(电子稿),并提供以下材料,向所在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企业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5、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复印件;

6、各类市级以上荣誉(资格)称号证书复印件;

7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证明。

()推荐申报(在考评年度12月底前完成,首批考评在2013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产业工会,在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评价,符合市级和谐企业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企业数,进行择优选择,填报《洛阳市和谐企业预报汇总表》(见附件4),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预报(首批考评在20131215日前)。经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整确认,并经同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签署推荐意见,将推荐企业名单(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列汇总)及相关材料,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查审核(在考评年度次年3月底前完成,首批考评在20143月底前完成)

凡申报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由市考评责任单位进行审评,提出考评意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考评责任单位的考评意见,进行抽查复评。凡经人社局、司法局、安监局、国资委、组织部、总工会等部门专业考核,并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且在申报年度内仍有效的企业,相对应的考评指标,市考评责任单位可免予审评。

()公示和命名(在考评年度次年5月底前完成,首批考评在20145月前完成)

对拟评定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的,实行分级负责向社会公示。企业以厂务公开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示,县()区、主管单位、产业在本地区、本系统内公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网络进行公示。在社会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的企业,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凡发现有不符合市级和谐企业标准,特别是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表彰。市级和谐企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授牌,授予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单位称号。

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评选表彰每两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由原授予单位取消其称号。

六、成果运用

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创建考评要逐步与目前各类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联动考评制度,把创建模范单位,原则上作为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评比、政治安排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条件。未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

()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作为银行、工商、人社、税务等部门对企业进行资质评定以及各种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作为今后授予企业模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平安企业、诚信企业、环保模范(绿色)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

()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作为授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下列荣誉称号或政治安排的基本条件: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的初步人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等。

()享受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对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七、工作要求

市级各考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积极参与市级和谐企业考评工作,严把相关指标的审核关。各地、各产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注意把好考评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材料、时间等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市级和谐企业考评工作。

各地、各产业要结合本地、本产业的实际,参照本办法,可自行制定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

一级

指标

系数

基本

分值

二级指标

系数

     

考评

责任

单位

得分

0.1

100

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30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统计局

11%


2.年度利税增长率

35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统计局

8%


3.全员劳动生产提高率

35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统计局

6%


 

 

 

 

 

 

 

 

 

 

 

 

 

 

 

 

 

 

 

 

 

 

 

0.5

100

4.劳动合同签订率

10

按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人社局

100%


5、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6

依法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程序到位、内容合法、履行全面的为好;内容合法、履行全面,但程序不够到位的为较好;内容合法、履行不全面的为一般;内容不合法或未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为差。

人社局

总工会


6.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8

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履行全面,并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含加班)的为好;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但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欠全面的为较好;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但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为一般;未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的为差。

人社局

总工会


7.年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率

6

按年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率的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统计局

人社局

财政局

7%


8. 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

15

按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综合计算参保率的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人社局

100%


9.实施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职工生活福利制度

7

建立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福利制度,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健全,落实职工生活福利待遇的为好;开展职工困难帮扶互助,落实职工生活福利待遇,但设施不够健全的为较好;未建立制度,但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生活福利待遇有所落实的为一般;未落实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生活福利待遇的为差。

总工会


10. 国家劳动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10

严格执行分类工时制度和国家病、产、婚、丧、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的为好;能落实国家休息休假制度,无违法超时加班现象,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未按规定报批的为较好;无违法超时加班现象,但国家休息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为一般;有违法超时加班现象的为差。

人社局


11.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7

制度完善,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依法化解劳动争议及时的为好;制度较完善,组织较健全,措施基本落实,依法化解劳动争议较及时的为较好;制度、组织不健全,依法化解劳动争议效果不明显的为一般;无制度和组织,化解劳动争议效果不好的为差。

人社局

总工会

 


12.实施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制度

6

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全面,并能有效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为好;能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但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欠全面的为较好;能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但未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为一般;未依法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而发生侵权行为的为差。

人社局

总工会


13.工会组织作用

6

依法建立工会,足额拨付经费,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作用明显的为好,依法建立工会,足额拨付经费,能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权益的为较好;工会组织尚健全,有一定经费,能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起一定作用的为一般;没有依法建立工会的为差。

 

总工会

 


1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制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10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有应急预案,工作台账齐全,标志清晰,责任到位的为好;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为较好;尚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的为一般;未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的为差。

安监局

总工会


15. 劳动防护和职工健康

9

1、劳动防护(占系数5):重视职工健康,劳动防护措施落实,工作环境条件佳的为好;劳动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工作环境条件良好,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较及时的为较好;工作环境条件普通,劳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为一般;工作环境条件差,劳动防护措施未落实的为差。

2职业卫生(占系数4):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台帐和档案的为好;能不定期进行职工健康体检,又有部分职工健康档案的为较好;已开展定期职工健康体检,未建立职业卫生台帐和档案的为一般;未实施职业健康体检制度的为差。

卫生局

安监局

总工会


 

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考核评价体系(试行)


 

 

 

 

 

 

 

 

 

 

0.2

100

16.诚信经营

25

重视诚信经营,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欺诈等不良行为的为好;认真履行经济合同,工商信誉良好为较好;能履行经济合同,有一定工商信誉的为一般;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经济合同未完全按要求履行和商标侵权行为等不良记录的为差。

工商局

企联企协

工商联

 


17.依法纳税、遵守财务制度

25

依法经营,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及时足额纳税的为好;财务制度较完善,往来票据和会计核算规范清楚,能按时纳税的为较好;财务制度尚健全、会计核算尚规范、往来票据基本清楚、基本能及时足额纳税的为一般;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票据不清楚、未能足额及时纳税的为差。

国税局

地税局

财政局

审计局


18.依法维护消费者利益

25

具有健全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客户服务队伍,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为好;虽未形成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但有专职的客服人员,能依法及时处置消费纠纷的为较好;虽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专职的客服人员,但在消费纠纷发生后能及时处理的为一般;发生消费纠纷后无故拖延或拒不解决的为差。

工商局


19.职工就业稳定

25

按企业职工就业稳定率的目标比较法得分

人社局

95%


 

 

 

 

 

 

0.2

100

20.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组织、设施、活动状况

20

有鲜明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组织健全,设施完善,活动丰富,文化氛围浓厚的为好;企业文化组织健全,设施较完善,活动较正常的为较好;组织设施不健全,活动开展的为一般;未开展活动的为差。

宣传部

国资委

总工会


21.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0

企业各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程序到位、内容合法,职工遵纪守法的为好;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内容和落实及职工遵纪守法情况尚好的为较好;制度不健全、程序未到位、职工遵纪守法尚可的为一般;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内容不合法,程序未到位的为差。

发改委

国资委

工商局

工信局

商务局

总工会


22.职工培训教育

 

15

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健全,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富有成效的为好;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基本建立,依法提取经费,活动有一定成效的为较好;依法提取经费,但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不健全,活动效果不明显的为一般;未依法提取经费的为差。

人社局

总工会


23.职工作用发挥

15

积极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为主要载体的劳动竞赛及首席工人,精心组织以岗位练兵、技术革新、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创业创新建设,成效显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为好;受到县级表彰的为较好;成效不明显的为一般;未开展活动的为差。

总工会

人社局


24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15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监事等民主制度,措施有力,落实全面的为好;制度健全、具体落实不够全面的为较好;制度不健全的为一般;未建立民主制度的为差。

 

国资委

总工会

工商联


25.党组织作用

15

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为好;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有效的为较好;有党组织,但发挥作用不明显的为一般;没有建立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为差。

组织部

国资委


加分因素

3

有其他特殊成绩,经考核小组审定给予3分以内的加分

 

1、劳动合同签订率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参保率低于80%的;

2、违法使用童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严重拖欠职工工资、强制劳动及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件的;

3、年度发生经认定的较大事故(死亡、中毒、安全生产、火警等)的;

4、企业责任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而引发3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

5、企业经营者当年度违反计划生育或非法用地的;

6、近两年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7、一级指标中第二、四项单项得分达不到70%的。

 

注:半定量指标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赋分标准分别为100%80%50%0%

定量指标以目标比较法赋分,标准为:按该指标实现目标程度比例得分。


 

附件2

 

 

洛阳市谐劳动关模范单位

 

 

 

 

 

 

 

 

 

 

 

 

 

 

申报单位(盖章):

 

所属地区(产业):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洛阳市谐劳动关模范单位申

单位名称(全称):                

所属地区和所属产业:               

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职工人数: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工会负责人职务和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说明

 

一、用电脑或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所属地区指企业所在省辖市、省产业或省直属;

三、此表成一式三份上报。

主  要  事  迹


 注:主要事迹按评选条件填写,如内容多,可另附书面材料。


 

 

申报单位意见

 

 

                              (企业、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推荐申报意见

 

 

(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市审定意见

 

 

                                   (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职工满意度测评表(试行)

 

 

           

 

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单位对员工的尊重方面你感到





2、你对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认为





3、你对单位领导对待职工意见建议采取的态度感到





4、你对目前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感到





1、你对单位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情况感到





2、你对单位发展方式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兼顾的做法感到





3、你对单位劳动时间、报酬及发放办法和福利待遇感到





4、单位在创办食堂、宿舍、解决职工生活困难方面你觉得





1、单位对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重视情况你感到





2、单位的劳动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你感到





3、单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和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你感到





4、你对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及其生活保障情况感到





1、你对单位在用人制度、岗位分配方面感到





2、单位在关心、培养职工方面你感到





3、你对单位的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感到





4、单位对职工今后的发展所作投入你感到





1、你对单位的人际和文化环境感到





2、你对单位的文化氛围、单位精神感到





3、你对职工文化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感到





4、你在单位中工作,总体上感到





注:以上等次满意按100分、较满意按90分、基本满意按70分、不满意按0分折算。然后根据民主测评算出该企业实际所得的平均测评分。


附件4

 

 

洛阳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预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名  称

类  型

(按资产性质分)

职工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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