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

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日

 

为了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强化创新驱动,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并总结和推广管理创新经验,指导做好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工作,经洛阳市国资委、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企业联合会、洛阳市企业家协会研究,现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各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它必须同时符合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五项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在实践中率先发现和总结出某些管理领域的规律,并得到国内外公认;或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论、方法、手段和经验,在实践中进行创造性应用;或借鉴国内其它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发展;或企业针对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所进行的有益探索。二是具有科学性,即管理创新成果内容符合管理学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反映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三是具有实践性,即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且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四是具有效益性,即经过科学评估、测定与计算,证明确实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五是具有示范性,即管理创新经验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对其他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有一定借鉴作用。

 二、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的内容要结合党和政府对企业改革与管理的政策导向,适应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新的科技革命、绿色发展要求,着重反映企业管理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具有行业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同时,注意比照已审定和发布的成果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成果主题,突出创新点和示范作用。对于选题较好且材料需进一步提炼的成果,也可在正式申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成果承办单位进行沟通。

三、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坚持企业自愿申报、限额推荐、专家审定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

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市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和2013中国500强、河南100强企业,负责向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推荐成果。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可以直接向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自行申报。一项成果(同一单位申报的成果限1项)只需一个推荐单位,原则上避免重复推荐。中央企业和中国500强、河南100企业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3项,其他推荐单位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项。

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共同维护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四、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需报送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一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文本(将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以word格式刻录到一张光盘上)。

申报企业需提供3~4张照片,并为每张照片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每张照片所配文字不超过20字。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照片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果主创人的工作近照,如果主创人是两位,可提供合影或只提供其中一人照片;另一类是企业生产现场或主要设施、重要活动场面等的照片。照片可以是扩印清晰的5寸照片(照片说明不要写或粘贴在照片上),也可以是刻录到光盘上的电子照片。

 五、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14年6月30日)。成果所创造的效益计算及阐述,需要根据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制定的计算方法执行(见附件5)。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过本企业财务部门和推荐单位审核认可,并盖公章;所提高的工作效率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过科学测定后,可在成果报告实施效果部分概述,也可另附表述材料或证明。

六、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10人。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创造一项成果的,主创人和参创人也以12人为限。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以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

七、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各项成果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论证。在初审、预审和终审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果创造入(单位领导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答辩。行业特点较突出的成果,还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意见。审定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发布。

八、洛阳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级别。对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洛阳市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地区、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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