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

关于公布第十届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日

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行业性协会、中央驻豫

企业、市管企业,各成果创造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企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总结和推广我市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在企业自愿申报、市辖各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和审定,共有20项成果被审定为“第十届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本届成果反映了我市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在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中的最新实践和经验,反映了我市企业在管理创新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的最新成就,体现了我市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和趋势。主要特点包括: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员工价值、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提升;坚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不断提升自主技术创新与管理能力等。

本届成果在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上有所创新,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也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很强的借鉴和推广价值。现就本届成果奖励与宣传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河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国资文201491号)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各成果创造单位结合本企业实际,对成果的创造者给予适当奖励。

二、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召开“洛阳企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对成果创造单位和成果创造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三、市辖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经济发展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行业协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我市企业的管理现代化水平。

四、全市广大企业、特别是成果创造单位,要结合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与推广活动,加强互动交流和学习借鉴,建立和完善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为实现中原崛起、洛阳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届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doc

 二〇一五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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