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

2015年第十一届管理创新获奖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洛企成果(20161号   

 

关于公布第十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

创新成果获奖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工业与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行业性协会、中央驻洛

企业、市管企业,成果创造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的通知》(洛企成果【20152), 开展了第十一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截至2015年10月底,共收到并受理企业申报成果22项。经组织关专家初审、预审,有16项成果被审定为“洛阳市第十一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其中一等 12项、二等4项,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十一届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涉及企业管理的各个主要领域,充分反映了我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在创新发展中所取得的成就,体现了当前企业管理的最新趋势,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可学习和借鉴的成功经验,为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企业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提供了现实案例。

 本届成果在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有所创新,不仅稳定了企业的发展,也保障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强的借鉴和推广价值。现就本届成果奖励与宣传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河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国资文200491号)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各成果创造单位结合本企业实际,对成果的创造者给予适当奖励。

二、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召开“洛阳市企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对成果创造单位和成果创造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三、市辖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经济发展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行业协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我市企业的管理现代化水平。

四、全市广大企业、特别是成果创造单位,要结合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与推广活动,加强互动交流和学习借鉴,建立和完善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为实现中原崛起、洛阳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一届洛阳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名单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报:中国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洛阳市人民政府。

  送: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获奖通知.docx

获奖成果名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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